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五四”评优暨“以青春的名义”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喜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纪念建团九十周年,五四运动九十三周年,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五四”评优暨“以青春的名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2011-2012年度“五四”评优活动
1、评选范围:
先进团组织评选对象为学院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班团支部;优秀青年的参评对象为学院35周岁以下的全体青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参评对象为在院、系、班的各级团组织中担任相关职务的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对象为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按照团章规定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2、评选条件:
先进团组织:(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
(1)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工作目标明确,有完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上交团费。
(2)凝聚力强,结合时事定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组织生活,效果明显,具有示范作用。
(3)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风气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4)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活动,在团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优秀青年: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
(2)勤奋好学,勇于开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投身于集体建设,在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在青年中具有较好的影响力和榜样作用。
(4)热爱学院,以院为家,乐于助人,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规章制度,政治上积极上进,已参加党校学习。
(2)切实履行团干部的各项义务,积极主动地配合团组织开展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了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团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团组织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活动。
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学院规章制度,积极上进,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模范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活动。
3、评选办法及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在民主推选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并报经本部门、系党组织批准后,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团委。
(2)请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将各推荐材料(见附件1—4)、评优推荐人数及名单、五四红旗团总支推荐材料(含自评分)于4月19日16:30—18:00报团委组宣办公室(三教A101)。
(3)团委根据推荐材料综合评选出先进团组织、优秀青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并在此基础上评出“五四红旗团总支”(见附件5)、 “五四红旗团支部”、“十大杰出青年”、 “十佳共青团干部” 和“十佳共青团员”。
4、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6)。
二、“以青春的名义”系列活动
(一)“唱响青春”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比赛
1、参赛对象:各系团总支所属团支部
2、时间及地点:
(1)初赛:3月22日—4月24日各团总支在系内自行开展歌咏比赛,并推荐一个团支部参加全院决赛(以团总支为单位推荐)。
(2)彩排:5月2日19:30在多功能中厅进行彩排,具体顺序以抽签为准。
(3)决赛:5月3日19:30在多功能中厅进行决赛。
3、比赛形式:
(1)本次比赛以团支部为参赛单位。
(2)以合唱为表现形式,鼓励各支部在严肃认真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形式上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从而展现当代团员青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
(3)各支部演唱歌曲为两首,歌曲要求健康向上,青春朝气,能够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与时代气息(曲目可参见附件7)。
4、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5、评分细则:(总分10分,每项1分)
(1)精神风貌:
①演唱人数(以各支部实际人数为准);
②服装统一;
③现场秩序(上下场安静、迅速);
④指挥素质(动作协调,能调动成员情绪)。
(2)歌曲演绎:
①音准与音色(准确把握歌曲旋律、吐字清晰);
②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把握到位);
③合唱整齐度与气势;
④舞台表现力(感情充分、表情到位)。
(3)思想创新:
①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有一定思想高度及深度;
②表现形式创新。
6、注意事项:
(1)请各团总支于4月24日16:30—18:00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8)报团委组宣办公室,同时交歌曲伴奏(标明曲目和支部名称)。
(2)各参赛支部负责人于4月26日16:30在团委组宣部办公室抽签决定决赛出场顺序。
(3)各参赛支部应于决赛当天19:00前到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座。
(二)“以青春的名义”主题团组织生活评比
1、参评对象: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参评要求:
(1)组织生活有计划、有总结,有序开展,做好记录。
(2)主题鲜明。可结合专业特色或本支部实际情况对主题进行延伸和拓展。
(3)内容结合时事、积极向上。
(4)形式新颖多样。可通过学习座谈、演讲、辩论、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开展。
3、参评时间:5月4日—5月17日
4、参评流程:
(1)各系团总支根据各直属团支部上报的团组织生活开展时间,由系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老师、团学干部等组成评审组进行评比,推荐3个团组织参与评优表彰。
(2)请系各团总支于5月17日16:30—18:00将优秀团组织生活报告以文稿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团委组宣办公室。
5、评分细则:(供参考)
(1)组织纪律(15分)
①活动准时开始(5分);
②支部成员出勤情况(5分);
③现场纪律秩序(5分);
(2)策划准备 (45分)
①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充实(20分);
②活动形式创新,环节安排有序(15分);
③活动会场布置(10分);
(3)现场效果 (25分)
①主持人能力与调动性(5分);
②支部成员的参与性(10分);
③活动气氛活跃,体现团队意识(10分)
(4)汇报总结(15分)
(三)“我的青春我的团”主题征文比赛
1、征文对象:全院团员青年
2、征文时间:5月21日—6月11日
3、征文要求:
(1)作品要求紧扣主题、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观点鲜明、感情真实、语言精练。
(2)作品题材不限,必须为原创,可采用散文、诗歌、随笔、议论文、记叙文等多种文体。
(3)题目自拟,字数在800—2000字以内。(诗歌限30行以内)
(4)所有作品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三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并在在文章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4、奖项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5、注意事项:各系团总支推荐稿件不少于10篇,并于6月11日16:30—18:00将纸制及电子文稿交至团委组宣部办公室。
请各团总支、各直属团支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精心准备,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2011—2012年度先进团组织推荐表
2、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2011—2012年度优秀青年推荐表
3、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2011—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4、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2011—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5、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
6、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2011—2012年度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7、“唱响青春”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8、“唱响青春” 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比赛报名表
主题词:纪念 五四 通知
报送: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党委
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