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有关部门:
2012-2013学年度评教评学工作已于3月26日、4月8日先后在东方语系、德语系顺利展开,从即日起将在全院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教评学工作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是学院实施教育教学质量责任制和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支撑工作。
今年评教评学使用新引进的评价系统,较以往的评价系统更科学、更合理。请各系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学生、教师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学生)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认真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切实保障评价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整个评教工作由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同行听课)、分级评教(注:所需相关表格另行提供)等部分组成。
三、评价方式:网上评价(操作步骤见附件1)
四、评价时段:主要以本学年本学期为主
五、参与对象:各系及相关处室(注:毕业班学生另行安排)
六、时间安排
1.学生评教及辅导员、教师评学时间:4月16日—5月6日
2.听课卡数据汇总时间:4月16日—4月27日
3.系部评教时间:4月16日—4月27日
4.相关处室评教时间:4月16日—4月22日
5.督导评建办汇总统计时间:5月7日—5月13日
七、工作任务及责任人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人 |
1 |
学生评教、评辅导员 |
各系书记 |
2 |
系部评教 教师评学 |
各系主任 |
3 |
听课卡数据汇总 |
督导评建办 |
4 |
相关处室评教 |
相关处室处长 |
5 |
信息集处 |
督导评建办 |
八、我办将在评价过程中,每日及时反馈各系完成情况,统计并公布各系工作进度。
附:
1.教学质量评价网上操作步骤
2.分级评价说明
督导评建办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
注意事项:
1.在评价前先清理浏览器缓存,避免出现问题。
2.“教学质量评价”下面所有课程(班级)均需进行评价,且需保存,评价完毕方可提交。提交完成后,评价结束。
3.学生除了评教,还需评辅导员。
4.教师登陆初始密码为000000;学生登陆初始密码为其学号。
教学质量评价网上操作步骤
一、 打开浏览器,清理Internet缓存。
二、 进入川外成都学院网站,再进入“教务处”网页,点击“教务教学管理系统”,进入评价系统页面。
三、 教师输入工号后,进入系统,点击“教学质量评价”对下拉菜单中自己所教班级进行评价。评学意见限50字。学生输入学号后,进入系统。
四、 学生进入系统后点击菜单上“教学质量评价”选项,对下拉菜单中自己所上课程逐一进行评教,逐一保存,完成后提交,意见限50字;点击菜单上“评辅导员”选项对自己辅导员进行评价,意见限50字。
分级评价说明
分级评价分为以下5个部分:
1.相关处室对主任、主任助理、团委书记的评价
2.系主任对本系教研室主任(组长)的评价
3.各系教研室主任(组长)对教研室教师的评价
4.书记对辅导员的评价
5.奖惩加减分:主要指主任对本系教师(书记对辅导员)在本学年度突出工作表现或者不佳表现的奖惩加减分。如果没有,可以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