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各部门、各系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通畅。

  三、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重点防范。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